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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对于社保入税的事件很关注关注!因为这关系到企业和员工自身利益!
2018年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单位过去按照较低社保缴纳标准给你上的社保,明年就要改为按照实际所得缴纳了,也就是说,你到手的工资将会减少!
大家都知道,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较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工作了。比如你每个月个税是1000,而你的社保才100,这样的企业没准儿就存在着少缴社保的嫌疑了。而这一重大变革,会让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虚假工资申报的企业就要小心了!
下面大家跟随小编来看一下目前的政策要求吧!
一 政策要求:
(1)社保入税:社保费用 ——由“费” 变成了“税”。(以前逃税100万查——现在逃10万查)
(2)企业必须全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工伤、失业、养老、医疗、生育。(逃费 = 逃税)
(3)只要公户发工资,如果未缴纳社保,税务局自动启动预警机制。(个人银行账户每月流动20万列入异常 高昂的3%――45%个人所得税,还可以私户发工资吗?)
(4)工资 = 社保 = 个税 三者基数必须匹配。(违法 = 逃税)
二 实施规则:
(1)国家发改委2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企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列为失信人员。
(3)到税务局补交社保费用。
(4)罚款 滞纳金。
三 企业痛点:
(1)企业以前不交社保,现在企业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成本,员工工资减少300元左右。
(2)企业以前按较低基数缴纳社保,现在必须按实发工资缴纳社保,企业、员工支出费用增加。
(3)当地社保基数太高,无力承担。
四 三种方案:
(1)不缴纳社会保险,如何正常用工?
(2)按当地较低基数缴纳社保,如何正常用工?
(3)较少的社保费用,正常用工?
五 现实状况:
税务局:2019年1月1日社保入税只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企业暂缓实施:暂缓 ≠ 暂停
(1)山东省2019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社保入税,青岛除外。
(2)青海省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社保入税。
(3)福建省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社保入税
(4)河北省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社保入税。
社保入税是国家大势所趋! 各位企业老板您做好准备了吗?